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招聘编外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公告
因机构改革,原莆田市秀屿区工商局部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合同到期,原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秀屿分局部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合同终止,根据《莆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县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意见的函》(莆食安办函〔2019〕5号),及工作开展需要,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品安全协管员19名(编外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待遇
1.岗位:食品安全协管员19名,其中含执法执勤车辆驾驶员4名。
2.待遇:根据《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莆秀委办〔2017〕6号)文件规定,月工资为2300元(含“五险一金”中个人缴纳部分),不包食宿。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作风正派,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3.无违法犯罪记录,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
4.有相关工作经验及资历者适当放宽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截至11月7日,上班时间(8:00—12:00,下午2:30—5:30)。
2.现场报名地点: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楼314室(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3.网上报名:填写《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发送至ptxygs66@163.com。
4.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预审。预审通过后,接到电话通知的报名人员,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前往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3楼314室(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查。(备注:应聘者须本人到场)。
5.面试:现场审查合格后以电话通知报名者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各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综合素养等。面试时间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6.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7.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工作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
联系电话:0594-5890627(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
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4日
附件:秀屿区市场监管局编外合同制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