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定远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2019年定远县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县中小学、乡镇事业单位、乡镇机关工勤人员公开选调3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实施监督。
二、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工作人员36名,具体选调岗位、要求详见《2019年定远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选调办法
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公开选调。
五、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对象
县委党校限我县中小学在编教师报考;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限我县乡镇在编机关工勤人员报考;县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仲裁院限我县乡镇农经岗位在编人员报考;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限我县乡镇水利水产岗位在编人员报考;其他选调单位限服务期满安置到我县事业单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资质条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除外);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年龄计算: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即1973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50周岁及以下,即1968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于11月6日在定远县政府网站、定远先锋网站统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至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地点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会议室(县政务新区人社局大楼5楼517室),咨询电话:0550-4288041。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2019年定远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时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单位以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参加报考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9年11月22日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5、选调岗位规定的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23日。
具体安排为:上午:08:30—10:30
笔试地点设在定远县城区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定远县政府网站、定远先锋网站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人员的范围。岗位代码为2019001、2019002、2019003、2019004的岗位需面试(具体需面试岗位详见《岗位计划表》,没有注明需面试的岗位只需笔试)。需面试的岗位,根据报考岗位,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3、面试的形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组织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4、面试时间及信息查询。面试实施方案及相关信息在定远县政府网站、定远先锋网站公布。
为确保选调人员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5、考试总成绩计算。需面试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占40%)与面试成绩(占60%)的合成成绩为考试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无需面试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五)考察
根据参加选调人员报考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选调岗位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多的优先,年度考核结果相同的,以工作年限长的优先,仍然相同的,则采取考察综合分析研判的形式确定。递补参照此法。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复查核实选调资格条件,参加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两人以上组成)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定远县政府网站和定远先锋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选调人员。因考察、公示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参加选调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且只递补一次。选调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编制调整、工资转移等相关手续(拟选调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的乡镇机关工勤人员编制调整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选调人员选调到调入单位专业技术职务重新核定,如有空缺专业技术职位的,只聘用到该职位的最低等级;如无空缺专业技术职位的,必须低聘到下一职级),考核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七、纪律与监督
1、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4288169 0550-42886050550-4288041)。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 0550-4288605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0-4288041
中共定远县委组织部
中共定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