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19 10:26:25 出处:各地市人事考试网
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2名。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工程管理人员(1人):年龄35周岁以内,男性,大专及以上学历,装修设计、工程项目管理、物业维修及管理等相关专业。熟悉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装饰装修设计、建筑设施维修及改造的相关工作,具备较强的客户服务意识、安全意识。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及组织能力。有政府部门工程项目管理或物业服务工作经验优先。
2、后勤管理人员(1人):年龄30周岁以内,大专及以上学历,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等相关专业。熟练操作办公软件,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具备较强的客户导向意识、安全意识及成本意识,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及组织能力。有政府部门食堂管理工作经验优先。
二、选聘程序
报名及资格初审—初试—综合考察—体检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应聘者于2019年11月30日17:00前下载、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并附上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明以及与岗位相关工作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1524263587@QQ.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岗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由我司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初试
1、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初试环节。初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一般情况下资格初审合格需与对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含)。
2、初试采用面谈的形式。
(三)面谈
1、初试合格者进入综合考察环节,综合考察含资格复审和专业面谈。
2、综合考察成绩满分为100分,所有岗位考生综合考察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若考生面试成绩为80分以下,则视为不符合该岗位招聘条件,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1、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综合考察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考察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工资待遇按我县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咨询电话:0731-86843426。监督电话:18874739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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