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委网信办2019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切实加强网络管控,确保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结合当前工作现状,县委网信办拟在乌恰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6名。
一、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
二、遴选范围
乌恰县各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
三、遴选岗位
详见《乌恰县委网信办2019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遴选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信念坚定、敢于担当,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勤奋敬业、作风优良,热爱网信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以后出生;有相关专业技术特长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备应聘岗位所需工作经验,熟悉公文处理、法律(网络安全)、融媒体发展、网络与新媒体、新闻传播等相关等业务,具有网络管理 、安全执法、新媒体、文秘等工作经历可优先考虑;
6.需满基层最低服务期年限;
7.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报考参照岗位须为已进行过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登记人员。
下列人员不在遴选范围:
1.自治区、自治州统一组织选派、公开招录充实到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
2.曾因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被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5.报考人员不得与县委网信办在职干部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6.已参加过县委网信办组织的历届遴选但未通过3个月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试用、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遴选公告在乌恰政府网、乌恰县党建网,乌恰“零距离”、乌恰县人力资源市场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21日。
3.报名地点:乌恰县委网信办三楼(遴选办公室304室)
4.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郭 进 联系电话:0908-4621009,15022849449
魏文亮 联系电话:0908-4621118,18742679896
5.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蓝底渐白)3张及《乌恰县委网信办2019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注: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考生应留下准确联系方式,并保持畅通,如因填报错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2019年11月22日至23日,县委网信办将严格按照遴选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知应会知识(中央、自治区、自治州有关会议内容、网络安全相关知识、维护稳定相关工作知识)以及公文写作能力,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命题和答题,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应知应会知识题占60%,公文写作题占40%)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19年11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按照实际工作需要测试报考人员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宣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七)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如某职位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则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足额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对体检不合格人员,其可对不合格项目在5日内向遴选用人单位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后的结果为准;
2.体检标准:按照相关体检标准进行,对查出患有传染性疾病人员不予录用。
3.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4.体检地点:乌恰县人民医院
5.体检时间:2019年11月30日
(八)考察试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试用,考察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后由县委网信办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九)办理调动手续
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调入后按照县委网信办岗位及职务执行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
六、组织纪律
县委网信办将严格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委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相关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遴选计划发生变动的,由县委网信办另行通知;
(二)县委网信办负责本公告相关解释事宜;
(三)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委:0908-4621219、0908-12388
县委网信办:0908-4621118、0908-4621009
附件:
乌恰县委网信办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