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鞍人社发【2019】10号)和《关于印发<鞍山市新开发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鞍人社发【2014】38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基础公共就业服务、公用事业服务人员等。
二、招聘条件
(一)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1、海城市户口;
2、毕业时间距今不足5年;
3、30周岁以下。
(二)保洁人员
1、保洁人员不限学历。年龄要求:男50周岁以内,女45周岁以内;
2、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服从安排。
三、工资标准及待遇:按照公益性岗位的标准执行,其他事宜按签约为准。
四、报名所需携带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户口所在地镇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二寸免冠彩照2张、毕业证书、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
以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截止时间到2019年11月24日。
六、报名地点: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19房间。
七、联系人:孙铭屿,联系电话:3308608
手机:18941290299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