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新闻传媒中心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新闻事业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营口新闻传媒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编辑记者、主持人、值机员共35人,具体内容详见《营口新闻传媒中心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三)热爱新闻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和身体条件。
(四)年龄、资历要求:报考编辑记者和主持人,须有新闻或播音主持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值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具体见职位信息表。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4.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 因其他原因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营口市委组织部网站(www.ykzzb.gov.cn)、营口人事人才网(ykrl.yingkou.net.cn)、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yingkou.gov.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7日、2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报名地点:营口新闻传媒中心二楼会议室。
报考人员报名时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报编辑记者和主持人岗);
(6)纸质报名表(有一寸照片);
(7)电子版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及电子照片(与报名表照片一致,jpg格式,大小50KB以下)。
2.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初审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3.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请见营口市委组织部网站(www.ykzzb.gov.cn)、营口人事人才网(ykrl.yingkou.net.cn)、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lnyk.lss.gov.cn)上通知。
4.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现场审核时,工作人员要对《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码进行扫描,请考生打印后提前对二维码进行测试,确保报名顺利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2∶1比例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考试和应聘资格。
5.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通过考试后,参加体检人员的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考试考核
1.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
编辑记者:新闻基础知识、新闻写作;
主持人:新闻基础知识、播音主持业务知识、技能;
值机员:广播电视播出发射基础知识、技能。
笔试共一个科目,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及用人单位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统一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
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市委组织部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
面试注重考察从事专业所需要的基本技能。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营口市委组织部网站、营口人事人才网、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营口市委组织部网站、营口人事人才网、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公立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委组织部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录用等取消录用资格的,拟考察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
营口新闻传媒中心对被考察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营口市委组织部网站、营口人事人才网、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人事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市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相关要求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四)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由市委组织部与用人单位商定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营口新闻传媒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营口新闻传媒中心 0417-3338105
营口市委组织部 0417-2669711
营口新闻传媒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