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和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0名和警务辅助人员6名 (含警务司机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正在函授大专法律专业并取得计算机考级证书;
6、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有法院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适当放宽;
7、具有汕头市户籍;
8、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能胜任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应聘一般警务辅助人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5)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正在函授大专法律专业;
(6)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有法院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适当放宽;
(7)具有汕头市户籍;
(8)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能胜任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男性要求身高1.65米及以上,女性要求身高1.55米及以上。
2、应聘警务司机人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5)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且应具备B类驾驶证以上;
(6)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有法院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适当放宽;
(7)具有汕头市户籍且有法院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
(8)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能胜任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男性要求身高1.65米及以上,女性要求身高1.55米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和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二、报名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 11月20日通过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澄海区人民法院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7日至11月2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报名地点: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一楼报名处(联系电话:0754-86985012)
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正在函授法律大专的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本人简历、其他证明材料(报考警务司机岗位的提供汽车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无违法犯罪证明;计生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1寸彩色相片3张;如实填写《澄海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或《澄海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审查: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造假,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1、考试包括岗位技能考试和综合素质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岗位技能考试。根据报考职位不同分为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体能考试和驾驶路考。
(1)报考书记员岗位的,参加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内容为“看打”,即在规定时间内以汉字输入速度和准确率为标准进行评分,分数相同以准确率高者优先,准确率相同的,进行加时考试;
(2)报考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参加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摸高和4x10往返跑。
(3)报考警务司机岗位的,参加驾驶路考。
3、综合素质考试(笔试和面试)。
(1)聘用制书记员岗位综合素质考试为笔试和面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综合素质考试为面试。
(2)从岗位技能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申论,不指定考试用书。
4、各项考试满分均为100分。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技能考试成绩占30%,笔试考试成绩占30%,面试考试成绩占40%计算;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技能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在各项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网站公布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高低(如同分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排名顺序。
5、本次成绩自公告聘用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此期间如果出现本次聘用制书记员和警务辅助人员空缺的,采取递补方式,按本次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四、体检、考察
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招聘的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末位并列时,以面试成绩排名录取。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体检。
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各项考试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公示等相关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在澄海区人民法院网站公布。
六、薪酬待遇
获聘用人员属购买社会化服务人员,实行聘任制和年薪制,聘期三年,工资标准为每人年薪4.5万元(含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合同期三年,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