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干区编外特定(专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2019年我区部分区属单位将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编外特定(专职)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范围和要求
本次共有江干区数据资源局等16家单位,计划招聘合同制编外特定(专职)岗位工作人员30名。待遇按职位条件确定,编外特定岗位年薪9-14万元(含五险一金),编外专职岗位年薪15-20万元(含五险一金)。各招聘单位及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2019年江干区编外特定(专职)岗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情况;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具体条件以各单位需求计划表为准)。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5日。
8. 户籍要求:杭州户籍,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户籍不限, 审核以2019年12月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江干区编外特定(专职)岗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
三、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12月6日——12月7日9:00—17:00。
2、报名地点:江干区智谷人才广场二楼(杭州市江干区钱潮路369号)。
3、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一寸免冠近照两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以及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要求有工作经验的岗位需带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或劳动合同,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应届毕业生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江干区编外特定(专职)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
4、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审核,招聘岗位有专业条件的,参考《2019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相关目录上的规范名称(附件2),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5、正式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3:1及以上时,进入笔试程序。不足3:1时,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并在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栏进行公告。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电话通知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领取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7、注意事项:①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②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它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③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七日内,在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栏中进行查询。
(二)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如有列入面试的考生确认不参加面试的,需在接面试通知书之日(含)起2个工作日内递交书面放弃声明,按本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逾期不再递补。
面试内容为公共能力素质测评,测评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到60分的,不列入体检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栏公布。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中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五、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若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各环节出现不能录用情况的,下一名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公示及录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录用人员人选,并在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栏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和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2019年江干区编外特定(专职)岗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期间与双休日除外)
杭州市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1-56135586、56135585
本公告由杭州市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杭州市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