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复审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告
2019年海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经揭晓,报考人员可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及所报考岗位的排名。
根据《2019年海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招聘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已经确定,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11月27日(星期三)8:30--15:00(中午不休息)。
地点: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号楼底楼大厅)。
二、资格复审需要准备的材料及要求
请考生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2019年海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回避关系报告表》(见附件2),于资格复审当天交招聘单位工作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还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含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2.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户籍不限的无需提供)。
4.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大学生“村官”应提供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或提供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称职以上和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或仍在村任职)的证明(证明请于资格复审当天在复审处领取)。
6.报考专设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相关证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2019年11月25日8:30前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定于2019年11月30日举行,面试地点等具体内容详见《面试通知书》。
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原因联系不上考生,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咨询电话:0573-89232899。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