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委组织部部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部决定在衢州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共选调工作人员4名,其中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名、全额事业1名。
二、选调范围
衢州市各单位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全额事业身份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组织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分析和处理问题以及文字综合、口头表达等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健康;
4.常山县内报名的,在部门工作需试用期满;在乡镇(街道)工作的应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县外报名的,需符合当地的选调条件。
5.按规定须任职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选调程序
1.宣传发动。县委组织部在常山县公文交换系统、“柚都先锋”官方微信、常山组工网(http://www.csdjw.gov.cn/)等媒体上向社会发布公告。
2.组织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凡符合基本条件者可进行自荐,报名人员到县委组织部办公室(县政府大楼520办公室,联系电话:5016145)报名。报名时,请随带填写好的《选调人员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从公文交换系统或相关网站上下载)。报名时间:11月24日-11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3.量化评价。县委组织部将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综合量化评价,按照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县委组织部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4.研究确定。根据考察情况,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择优确定4名拟调人选(如果经考察符合岗位要求的人选少于应选名额的,则酌情核减名额)。
5.录用。经公示后,拟选调人选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再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调动手续(县外拟调人员征得对方主管单位同意后,直接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