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27 09:57:11 出处:各地市人事考试网
2019年建三江管理局第一中学招聘临时聘用教师的公告
根据佳木斯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佳发〔2019〕12号)文件精神,经市人社局、教育局批准,结合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省内外招聘临时聘用高中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计划
建三江管理局第一中学计划招聘临时聘用高中教师19人
(具体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爱岗敬业;
2.具有与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良好的身心素质,能够承担相应工作;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的);佳木斯市域外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4.学历:省内高校及佳木斯籍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二批次A段以上),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
5.所学专业或工作经历要与选聘岗位要求一致;
6.具有相应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7.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8.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含亲属回避制度);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精神病史人员。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1日-12月3日(工作日期间接受报名)上午8:00--11:30 下午 13:30--16:30
1.报名电话及邮箱:
建三江管理局第一高级中学:0454-5735912;1614469315@qq.com
2.报名地点:建三江管理局第一高级中学政工科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2月4日-2019年12月5日。
资格审查地点:建三江管理局第一高级中学政工科,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可持学校或学院学籍、学历层次证明、如期毕业证明等材料,签订《诚信承诺书》,可在招聘会现场签订三方协议;
2.往届毕业生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一寸彩色照片4张;
4.邮箱报名下载《2019年建三江管理局第一中学招聘临时聘用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发邮箱,另扫描其他证件同时发邮箱,资格审查合格后带原件验审。
四、招聘程序
经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初审、能力水平测试、体检、考察、讨论决定等环节,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招聘。
(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有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自负。
(二)考试(2019年12月6日)
1.笔试:进行闭卷考试,主要考查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各科目试卷卷面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2019年12月7日)
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说课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不及格者取消进入下一轮资格。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核算后计算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招聘人数与岗位数1:1确定拟聘人员。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项。
(三)体检:体检人选按1:1比例等额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组织进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可以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形式,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察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并出具考察报告。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用及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对拟聘人选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组织、人社部门提出,组织、人社部门认真调查,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公示后进入聘用阶段,进入聘用程序后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公示合格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相关待遇按照临聘教师工资标准执行。临聘教师工资参照事业单位教师工资标准执行,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承担企业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2.报考人员的路费、食宿费用等均由个人自理。
3.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录取通知7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期限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2019年建三江管理局第一中学招聘临时聘用教师计划表》
2.《2019年建三江管理局第一中学招聘临时聘用教师报名登记表》
建三江管理局第一中学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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