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以上人员。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当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劳动合同制书记员4名,从事侦查监督、公诉、刑事执行、民事、公益诉讼等辅助工作。聘用后根据人员条件和工作需要安排到具体岗位。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六)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七)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即1990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在检察机关从事辅助工作2年以上的报考年龄放宽至35周岁(即1983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以及不宜担任书记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报考。
四、发布招考公告
通过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下的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http://ptrsj.ptq.gov.cn/PTQRSJ/)发布招聘公告。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至 1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坡头区南调街道办麻贯路11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⑴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因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
⑵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格可在本公告的附件中下载,表格均需用A4纸双面打印。
⑶报考人员须本人到场提交材料,不得委托他人。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①《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报名表须本人亲笔填写);
②本人户口簿、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
④报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⑤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背面需写上本人姓名)。
除报名表需提交原件外,其他有关证件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审核后留下复印件,原件当场退还报名考生。
⑷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5.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名材料被接收并在领取准考证前未被告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即视为报名成功。
考生现场成功递交报名材料后,应随时保持联系手机畅通,因所留手机号码有误或联系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6.准考证领取
⑴考生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也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但须提交委托书,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作查验。领取准考证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⑵领取时间:2019年12月 18日至12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⑶领取地点: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坡头区南调街道办麻贯路11号)
(二)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查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主要测试报考者从事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应具备的政治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在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下的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http://ptrsj.ptq.gov.cn/PTQRSJ/)为考生提供成绩查询。
2.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按岗位招考人数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视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低于最低入围分数线的失去递补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考察陈述内容、语言表达、举止形象、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下的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http://ptrsj.ptq.gov.cn/PTQRSJ/)公布。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三)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名单将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下的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http://ptrsj.ptq.gov.cn/PTQRSJ/)公布。
2.组织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通过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下的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http://ptrsj.ptq.gov.cn/PTQRSJ/)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人员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对象放弃的、经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对象放弃聘用的,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在一年内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签订劳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初次聘用期限为三年,聘用期限届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六、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标准为每月实领2600元左右(扣除五险一金后)。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 参加考试时须带齐《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9-3960790。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考察政审工作完成,逢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
本公告及相关要求,由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11月22日
附件:3、报名表填写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