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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市三江县事业单位招工作人员72名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28 17:46:22 出处:各地市人事考试网 2019-11-28 至 2019-12-06

 

2019年度柳州市三江县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适应我县各项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2名。为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人社发〔2017〕60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体条件以《2019年度柳州市三江县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为准。


(七)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有最低服务年限的岗位,聘用人员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2019年11月28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在读的普通高校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资格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定向招聘或降低招聘条件聘用,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在信用中国及其它省级、地市级信用信息平台,被列入失信人员(失信黑名单)的;


(7)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19年11月28日前(含28日,下同)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11月2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所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招聘单位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但证件的生效日期必须在2019年11月28日之前。


二、报名


(一)现场报名。招聘单位地址、电话详见《岗位表》。


1.考生应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应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所需资料:


①《报名表》一式2份,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证件照片;


②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审核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完后退回原件。


3.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8日—2019年12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休息)。


4.报名地点:详见《岗位表》。


5.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原则上不能少于1:3的比例。对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须于2019年12月6日18:30前向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处理意见。对核减招聘人数开考的岗位、无人报考的岗位和确定不开考的岗位,将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6.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不完全一致的,如举证符合条件并经审批的,可以报考(审批程序见附件2)。


(二)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并且所报岗位开考的考生,请于2019年12月10日-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资格审核单位领取准考证,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内容。本次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2019年12月14日(星期六)8:30—10:30笔试地点、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成绩和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照顾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照顾加分。


(三)面试


1.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9年12月23日)。考生可以电话向资格审查单位咨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2.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2019年12月25日)。由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3.面试资格初审名单公布时间(2020年元月上旬)。由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4.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元月上旬)。面试资格初审名单公布后,请入围面试的考生,按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面试后10天内提供,逾期未能提供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取得相关部门盖章方为有效证明。


5.面试入围人选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联系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核,或出现考生未通过资格审核、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电话通知考生。因考生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长期关机导致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通知下一名考生进行递补。


6.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公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考生进行面试。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5个工作日。


7.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进入面试考生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8.组织面试。面试由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扣3-5分处理。


四、考核


(一)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成绩(不含照顾加分)高的确定考核人选。


(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着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一)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组织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以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从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人员聘用


(一)根据考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七、严肃纪律


(一)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对于在2019年度三江县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本次公招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做好报名事宜。已经完成考核但考生因怀孕等原因无法完成体检的,当年无法完成聘用手续的岗位,次年该岗位考生放弃后,其岗位不得再递补。


(三)本公告由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1.报考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见岗位表)


2.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2)8612039.监督电话:(0772)8612039


附件:


1:三江县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2:核心课程相同审批表.docx


3:三江县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4:专业指导目录.xls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7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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