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大余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余办字〔2019〕98号)及《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办字〔2019〕111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公开选调大余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
一、选调对象范围
我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事业干部及县外大余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干部(均不含在岗教师和医务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爱岗敬业,服务意识好,服从组织分配。
2.参加选调人员应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熟悉热爱基层社区工作,有一定专业特长,善于和群众打交道,有较好的攻坚克难能力。
4.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未满的。
(3)服务年限未满的。
(4)身体存在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疾病。
(5)其他不符合选调的情形。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有回避关系岗位的选调人员,应当实行回避。
三、选调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7日至2019年12月11日下午4:00止。报名地点:大余县公务大楼六楼组织部组织股。参选人员如实填写《大余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表纸质稿一式三份,以及身份证、毕业证、编制证,近5年获得县级以上荣誉表彰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于12月11日前报至县委组织部组织股(县公务大楼六楼,联系人:罗冬女;联系电话:0797-8723005)。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并将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主要对参加选调人员的工作经历、学历、专业、年龄、是否中共党员、工作经历和业绩、考核及获奖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参选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选调资格。
3.组织面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设置要求,遵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对参加选调人员进行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进行面试,原则上确定多于选调名额2名列入差额考察。
4.考察。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入围人员的政治素质、德的评价、工作作风、工作成效、业务水平、群众认可度等进行实地考察。在听取考察情况汇报后,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5.正式调入。由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报经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县人社局办理调入手续。
四、咨询电话
选调人员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上8:3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以下电话。
咨询电话:0797-8723005;0797-8716301(大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五、本公告由大余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请各位参选人员保持联络方式通畅,因无法与参选人员联系而影响选调的,后果由参选人员自行承担。
附件:
大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余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