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03 11:02:49 出处:各地市人事考试网
2019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上海的三项新的重大任务,落实十一届市委七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上海市公务员局决定面向全国开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副处长职务和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
公开选调职位为副处长职务。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1)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
报名人员应符合在本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机关工作2年以上。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及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且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同职务层次的职务职级。
报考副处长职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以后出生);报考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以后出生);
(5)具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岗位任职能力。
(6)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12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现任中央企业总部工作部门下设处室负责同志或企业总部及下属单位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企业工作部门(处室)或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市(地)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中央企业地方下属单位工作的,比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地)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五级、六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地)直属事业单位副高级岗位2年以上或正高级岗位。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岗位任职能力。
(3)报考副处长职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以后出生)。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12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本次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公务员的职位、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简章》(以下简称"《公开遴选职位简章》")和《2019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简章》(以下简称"《公开选调职位简章》"),《公开遴选职位简章》和《公开选调职位简章》通过2019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及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专题网站",网址为:http://www.shacs.gov.cn/Link/201912.htm)面向社会发布。报名人员如需咨询《公开遴选职位简章》和《公开选调职位简章》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电话直接与临港新片区联系。
(二)报名
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专题网站。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5日10:00至12月11日18:00。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专题网站,在报名入口选择"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公开遴选公务员"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进入相应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填写详细信息。用户名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2.报名人员须根据人岗相适原则,按照职位要求和本人从事的工作,填报1个对应的遴选或选调职位,多报无效。如岗位报考人数不足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遴选或选调计划。
3.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信息表》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信息表》,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4.报名人员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信息表》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不得进行改动。如需对报名信息表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需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并重新下载打印。
5.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信息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6.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信息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以内),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后须进行职位提交。改报职位需重新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本次公务员遴选职位或选调职位,报名人员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信息表》并提交职位的,将不予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临港新片区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比照报名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从政治素质、岗位匹配和业绩评价等方面,本着择优的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上海市公务员局将根据初审结果、会同相关部门在综合研判的基础上进行复核,并按照招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比选人员名单。
(四)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名人员可于12月16日后,登陆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五)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名人员可于2019年12月18日14:00后,在专题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综合比选
综合比选分为实务能力测试和主题面谈,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实务能力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综合比选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具体安排为:
09:00-10:30 实务能力测试
13:00-18:30 主题面谈
综合比选由市公务员局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于2019年12月18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同时,报名人员必须对是否参加综合比选进行再次确认。报名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后,将不再另行通知。参加综合比选时,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报名信息表和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比选的资格。
实务能力测试和主题面谈分别按30%、70%比例计算总成绩(实务能力测试成绩和主题面谈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比选工作结束的2个工作日后,通过专题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主题面谈工作全程录像,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遴选或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面试人选与遴选或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务员局同意,可降低比例,但一般不低于3∶1。
每个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一般按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临港新片区具体负责。
考察一般实行等额考察,对于专业要求较高的职位,可按照一定比例实行差额考察。
考察组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或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机关。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临港新片区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将在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所在工作单位。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或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名人员诚信档案。
七、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本次公务员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职位的,可直接办理转任调任手续。其中,报考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公开遴选职位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报考副处长公开选调职位的,按报考职位任职。需要实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临港新片区负责接受报名人员的具体职位咨询,详见咨询电话。
临港新片区咨询电话:021-6828362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1-24022726
监督电话:021-64333772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7:00)
附件: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公开遴选职位简章.xls
附件: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公开选调职位简章.xls
上海市公务员局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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