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招聘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招聘考务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岗位、条件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3名,岗位条件详见《2019年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条件,具有学历底限层次及以上的就业报到证(派遣证),且需“非在职”(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取得。本次报名环节暂不需要提供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待资格复审环节验证核实。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3日至2001年12月2日期间出生);经曹妃甸区人事部门备案,目前在曹妃甸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事业人事代理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2月3日以后出生)。
4.具有曹妃甸区户籍(或生源地),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不限户籍;服务于曹妃甸区的2019年度服务期满及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不限户籍;经曹妃甸区人事部门备案,目前在曹妃甸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事业人事代理人员不限户籍。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服务于曹妃甸区的2019年度服务期满及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2013年冬季至2018年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院校毕业、退伍安置地在曹妃甸区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5.凡涉及年龄、户口登记日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12月2日。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
2.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6日-12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裕华街19号)。
3.报名要求:本次公开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考者取消考试资格。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
报考人员现场提交《2019年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需先行从网上下载表格并填写相关信息且粘贴彩色照片,报考岗位名称及岗位代码须与《2019年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一致,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2张。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提供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服务于曹妃甸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另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13年冬季至2018年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院校毕业、退伍安置地在曹妃甸区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另需提供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弄虚作假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规定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5.开考比例: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面向服务于曹妃甸区2017年及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的岗位、2013年冬季至2018年退伍安置地在曹妃甸区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不限开考比例),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适当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并通知报考人员改报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发放: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9年12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到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裕华街19号)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曹妃甸就业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1.面试前,由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资格复审,按2: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及有关要求在曹妃甸就业网公布。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在曹妃甸就业网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一般分在同组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在考场外张贴,同时在曹妃甸就业网公布。
3.总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面试总成绩在曹妃甸就业网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按下列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高者;全日制普通类学历高者(以报名时提交的学历证书为准);年龄大者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按职责分工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选在曹妃甸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审批备案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编制、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电话:0315-8727718、8727705
附件:
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