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晋江市赴福建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卫生类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12〕58号)和《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江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晋江市2019-2020年度医疗卫生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指导目录》(晋卫健〔2019〕10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使用事业编制赴福建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卫生类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9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具有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12月4日至2001年12月4日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我市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或曾被我市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聘用为编制内工作人员且服务期未满5年而辞职的人员;⑦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条件要求
1、2020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19年12月4日前取得。
2、招聘对象:
①符合报考A系列岗位条件的全国医学院校毕业生;
②符合报考B系列岗位条件的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全国第四轮医学类学科评估结果B-及以上的医学院校(学校名单见附件2)、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毕业生;其中:麻醉学、精神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应用心理学等急需紧缺专业可放宽至全国医学院校毕业生;
③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港澳台相关大学毕业生(学校名单见附件3)。
3、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报考人员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报考人员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5、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为准,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的专业为准。
二、招聘岗位
(一)A系列岗位(代码A001-A037):招聘全日制普通院校研究生的岗位,计划招聘55人。
(二)B系列岗位(代码B001-B008):招聘全日制普通院校2015-2020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的岗位,计划招聘43人。
三、招聘宣讲咨询
时间:2019年12月8日上午
地点:福建医科大学(台江校区)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1日-12月23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侨乡人才网(www.qxrc.com),在招聘公告右上方的报名菜单上直接提交报名。
3、需提交的报名材料电子文档: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学位的查询结果截图,就业报到证(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辞职证明、调整就业申请表,留学回国人员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习人员无需提供)、2020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数码证件照。
(3)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须提供能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5)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6)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提交笔试加分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加分事项。
4、准考证打印:12月25日后,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595—82661060 林女士;0595—82169971 洪先生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595—82022788 黄女士
(二)笔试加分办理
网上报名时,将为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报考人员办理笔试加分手续,未提交笔试加分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详见附件4),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特别说明:(1)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2)除闽人发〔2006〕10号、闽政办〔2013〕87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提交报名材料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考试时间安排及相关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有误或联系方式无法保持畅通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招聘办法
(一)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
(1)笔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晋江市卫健局商晋江市人社局研究报泉州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①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②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8日上午9:00-11:00
③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④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按照岗位系列分别设置合格线,各系列合格线=本系列所有参加考试人员笔试卷面成绩的平均数×80%,合格线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
(2)资格复核:报考人员应在笔试时带齐相关材料,面试前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进入面试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审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件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3)面试
根据岗位拟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①面试内容:公共综合知识(类同于公务员考试录用面试内容)和有关卫生法规(《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医学伦理学。
②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其中,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
(4)综合成绩的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时间、地点
笔试、面试和资格复核地点均设在福建医科大学,面试和资格复核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待笔试时另行通知。
(三)签订就业协议
1、签约时间及地点:考试时另行通知。
2、选岗签约方式:
A系列岗位:根据招聘岗位需求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拟签约对象,由报考人员本人与晋江市卫生健康局签订就业协议。
B系列岗位:根据招聘岗位需求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拟签约对象并选择招聘岗位,由报考人员本人与晋江市卫生健康局签订就业协议。
3、递补:签约当天未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在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加试一道答辩题,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考察、体检与聘用
(一)考察。组织对签订就业意向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二)体检。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聘用。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晋江政务网(www.jinjiang.gov.cn)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且相关证件齐全、个人档案按时送达的,由用人单位到中共晋江市委编办、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用编、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晋江政务网(www.jinjiang.gov.cn)、侨乡人才网(www.qxrc.com)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江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江市卫生健康局和晋江市委编办共同组织。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5-85617619。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江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4日
附件4:加分文件依据及有关表格.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