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19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按《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石柱委办发〔2018〕12号)的有关规定,经县委编委会同意启用编制,决定在面向全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工作人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职位及名额
全额拨款事业岗位2名。具体岗位及相关资格要求见附件2。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
乡镇公务员(参公人员),乡镇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县城范围内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
(3)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自参加工作以来无因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记录;
(4)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选聘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三)年龄、工作经历、现单位工作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11日。
三、选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选聘。
选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40%。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石柱县人力社保局七楼(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联系电话:县人社局陈老师73332853,李老师73339515
3.报名手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合格材料、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及符合选聘岗位相关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县人社局考试培训中心进行报名。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
4.报名资格审查: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力社保局负责指导,与报名同步进行。
5.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原件于2019年12月14日上午8: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按自动放弃处理。领取准考证时,具体岗位报名人数统计及选聘方式于报名结束后在县人力社保局张榜公布。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选聘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2方可开考,否则相应递减或取消选聘职位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县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笔试时间暂定为2016年12月14日上午9:00(具体时间、考试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石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集中公示。
(三)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面试人选与选聘职位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县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12月14日下午14:30,面试地点石柱县人力社保局7楼。
(四)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考察对象按笔试、面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选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若进入考察最后一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实行量化评分,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综合能力、廉洁自律、日常学习工作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聘条件进行复查。若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取消该选聘指标,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在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1天内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者可举报,县人力社保局将对举报内容进行查证,一经查实不符合选聘条件者,取消选聘资格(举报电话:县人社局事业科73332853)。
(六)岗位确定
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考试选聘到事业岗位的不再保留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选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职务或岗位不再保留,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后,根据选聘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重新确定岗位。
五、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在整个选聘工作中,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在参加选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选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选聘。
本简章由石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2:石柱县2019年公开选聘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