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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自贡贡井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18名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10 16:13:05 出处:各地市人事考试网 2019-12-18 至 2019-12-18

关于2019年贡井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和《关于转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教〔2010〕217号)等规定,结合《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19年自贡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同意部分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

(二)招考对象

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8日下午14:30-17:00。

(二)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资料到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宣讲厅三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名者当场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自贡市贡井区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3份(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份(职称、职[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

四、集中面试考核。

2019年12月19日在川师大学生活动中心(就业厅二),面试评委组对初选评审组确定的面试人员进行集中面试考核;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由评委组确定;面试人员的面试考核由评委按统一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评定。

面试成绩为100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低于80分不予聘用。

五、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面试评委组考核评定成绩,按学校和学科的聘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聘毕业生。选聘毕业生与区教育和体育局签订就业协议或草签就业协议,草签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2020年1月30日前到区教育和体育局签订正式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如逾期未签订正式就业协议视为放弃,区教育和体育局可通知下一名次考生签订就业协议。往届生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后,即可进入体检、政审等环节,完成聘用相关手续后可正式上班。

六、体检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安排,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进行考察。

考生如系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应于接到考察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到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贡井区招考主管机关在参加该岗位面试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考察后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在参加该岗位面试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八、公示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区招考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自贡市贡井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报批确认,对审批同意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自贡市贡井区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核招聘人才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一、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贡井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招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

(一)政策咨询电话

贡井区教育和体育局:李老师0813-3300970,13890096851

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3-3311862

(二)监督电话

中共自贡市贡井区纪委自贡市贡井区监委派驻区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13-3302006

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贡市贡井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12月9日

附件1:自贡市贡井区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附件2:自贡市贡井区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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