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滨海新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有关规定,滨海新区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和通用性较强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工作。本次公开招聘人数共计91人。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7.招聘岗位专业审核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为准;
8.报考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8日;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发布招聘公告
2019年10月8日开始,招聘公告由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在滨海新区政务网(http://rsj.tjbh.gov.cn/)及其他媒体发布。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天津市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发布考试相关事项。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http://rsks.hrss.tj.gov.cn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6日8:00至10月21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10月16日8:00至10月22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10月16日8:00至10月23日16:00。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为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10月25日9:00至16:00。
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及时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应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招聘单位不得限制报考人数,不得变更已经公布的招聘资格条件,不得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明确告知原因。对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应注明缺失的内容,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并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以及专业考试等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及时缴纳考务费,并按照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科目根据岗位类别分为三类:报考财会类岗位人员使用《综合知识(财会类)》试卷,报考计算机类岗位人员使用《综合知识(计算机类)》试卷,报考管理岗位及其他岗位人员使用《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试卷。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11月6日8:00开始下载。
笔试时间:11月9日
上午:9:00~11:0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综合知识
11月26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到区人力社保局人事人才工作室领取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同时,报考人员可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11月27日-12月3日,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岗位空额,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和专业考试
面试时间:12月14日或12月15日,具体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招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组织专业考试。
招聘单位根据事先申请并公布的专业考试设置情况组织专业考试。未申报进行专业考试的,不得再增加;已申报进行专业考试的,不得取消或变更。专业考试应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前完成。专业考试的科目、方式、时间和地点以及具体的组织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专业科目考试的试题命制和阅卷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招聘单位以公开的方式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并通知到考生,成绩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12月10日8:00至12月13日16:00。
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其中,面试成绩由结构化面谈成绩和专业成绩(满分各位100分,成绩均保留1位小数)按百分制7:3的比例合成。不进行专业考试的,结构化面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12月25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到区人力社保局人事人才工作室领取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布,报考人员可到本单位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七、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组织报考人员体检时,应选择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作为体检医院。报考人员需要复检的,复检医院原则上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对于某些疾病的专项复检,可以选择等级相对较低的专科医院进行复检。考生因身体情况特殊,未能按照招聘程序完成体检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和考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合理延缓期限。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体检结果确定后的2个工作日内,经主管部门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应在考试总成绩公布后的两周之内完成。
八、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优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应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考察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考察工作应在考试总成绩公布后三周内完成。
九、公示及聘用
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于2020年2月14日前将聘用人员公示表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经主管部门报区人力社保局。
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发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经主管部门报区、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经主管部门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考务电话:12333
网站咨询电话:18322116013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表
招聘岗位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022-65306732
2019年10月8日
滨海新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