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2019年辅导员招聘方案(二)
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7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要求。
3.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27日及以后出生);
(2)政治面貌: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学生干部经历要求: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指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团委副书记或团总支书记,校、院团委或学生会或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正副学生党支部书记,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部长,校电台台长,校报记者团团长,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刊物主编及以上职务,研究生期间担任班委)。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于报名截止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7日-2020年1月10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根据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学院人事处邮箱(jsrlzyb@126.com),邮件名称命名为“姓名+应聘辅导员岗位”,截止时间以我院人事处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上传的报名材料应保证准确、完整、清晰,由应聘者本人自负相关责任。对于证明材料上传不及时,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准确、不齐全或模糊不清,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
需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
(1)《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
(2)《(姓名)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应聘人员(辅导员岗位)信息一览表》(附件2);
(3)身份证扫描件(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
(4)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附件3);
(6)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扫描件;
(7)就业报到证扫描件(若暂时无法提交的,应提交《关于提交就业报到证的承诺书》(附件4)扫描件);
(8)已参加工作的报名者,应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扫描件(若暂时无法提交的,应提交《关于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承诺书》(附件5)扫描件);
(9)免冠证件照(要求文件大小不低于200K,图像清晰,不能翻拍照片,6个月内拍摄,头像要占照片的2/3);
(10)个人简历。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系方式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如果达不到3:1的,采取以下处理办法:一是取消本岗位招聘;二是减少招聘人数;三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处理办法根据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学院网页公布。
2.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时,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人选名单在学院网页上公布。
4.笔试、面试分数分别按40%、60%折算,二者相加后的综合总分为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在面试之前,学院组织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6.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考试开始前15分钟未到场的,视同自动放弃。
五、考核和体检
1.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学院网页上公布名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拟聘人选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等情况,学院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页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工作待遇及服务要求
1.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和人事代理制度,人事关系由我院委托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代理。
2.录用人员工资、津贴标准按照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同类人员水平执行。
3.学院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4.录用人员应服从学院安排,兼任行政等工作。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747312
监督电话:0591—83753129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