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位于广西南宁市,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单位。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所驻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声、生态状况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调查评价,生态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和较大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工作;负责所驻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信息的搜集、整理、汇总、分析,编写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生态环境监测年鉴等;为所驻区域生态环境管理和执法提供支持。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录用的原则,我中心面向社会招聘编外聘用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现役军人;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编外聘用人员3人,大专及以上学历,环境科学类、法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等专业,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一定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应用,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退役军人优先。
四、公开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9日至11月30日。
2.报名方式:下载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需附照片),附上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资质证明扫描件,发送至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邮箱nnjczx@sthjt.gxzf.gov.cn,邮件标题格式为“编外聘用岗+名字”。
应聘者须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核。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审核结果,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考试当天请携带打印并在真实性承诺栏内承诺并签名的报名登记表(需附照片),连同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凭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应聘者根据抽签号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能力、潜在能力及综合素质。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四)考察。
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审查其人事档案,复查其报考资格。
(五)确定拟聘人选。
我中心根据考试、考察的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广西生态环境厅网站(sthjt.gxzf.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组织拟聘人选到市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选,经我中心研究后调整拟聘人选。
(六)备案。
确定拟聘人选后,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备案。备案通过的,继续办理聘用手续。
(七)签订聘用合同。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首次签订1年的劳动合同(含试用期2个月),大学本科及以下毕业生实行1年见习期。工资待遇参照区直参公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执行,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正式聘用工资待遇的80%执行。
地 址:南宁市民主路45号B座302办公室
联系人:梁自立 0771-2620616
甘 恬0771-2620616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