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启教育网
TOP
028-84463755
×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务员 > 2020年江苏镇江公务员考试公告

2020年江苏镇江公务员考试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9 17:08:12 出处:红明教育

镇江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镇江市将组织实施2020年度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本次考录,全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公管理)单位以及驻镇省以下垂管机构考试录用391名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9日至2001年11月4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人员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报考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系统单位(省垂管机构)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报考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0~79)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具备省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

2.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2018、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镇江生源的毕业生视为具有镇江户籍,按社会人员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以其本科学历所对应专业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按社会人员报考。

3.驻镇监狱系统(省垂管机构)的职位,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不受户籍或者生源地限制。

其他社会人员报考限镇江户籍,职位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4.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军人服役部队驻地)的县级市或镇江市区(含各区)的职位。

5.定向考录残疾人职位(职位代码80),考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镇江市户籍或生源的肢体四级残疾人员。

6.定向考录大学生村官职位(职位代码90),考录对象为:镇江市聘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仍在镇江市所属村(社区)任职的省、镇江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7.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职位代码94),考录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镇江市组织人社部门选派,报名时聘期已满、考核合格且未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我省户籍或生源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8.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职位代码98),考录对象为:在职位所在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五年、任现职两年以上,且近两年内所任职村(社区)在乡镇(街道)综合排名前三分之一或对象本人受到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及以上表彰(含县级部门以上表彰)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省、设区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等人员)。有关对象报考须经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并报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

2017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报名办法

(一)考录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考录计划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门户网站(www.zjdj.gov.cn)、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rss.zhenjiang.gov.cn/xwzx/ks)。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址: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rss.zhenjiang.gov.cn/xwzx/ks)。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9日9∶00至11月4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0月29日9∶00至11月6日16∶00;缴费时间:2019年10月29日9∶00至11月7日16∶00。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时可就近选择省内笔试考区。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须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方可进行缴费,缴费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并缴费;2019年10月29日9∶00至11月4日16∶00期间,报考资格尚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9年11月4日16∶00至11月6日16∶00期间,报考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考录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相关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8日9∶00-16∶00。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笔试后,于2019年12月9日-13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电话联系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事宜。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12月4日9∶00至12月6日24∶00。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人员,除了要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请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查询。

2.笔试时间安排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7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2019年12月8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

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在南京、无锡、泰州、淮安设置考点。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20年1月上旬在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比例合成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招录机关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信息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官方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部分职位按要求设置面试阶段的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上统一公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0~79)按照《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专业能力测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主要结合审判、检察业务工作需要,考察法律适用和解决审判、检察工作实际问题等能力。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一般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原则上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1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根据《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拟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达不到5倍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体能测评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可进行一次性递补。

招录机关从考试成绩、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都合格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录用审批机关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取消录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我市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招考政策咨询电话

镇江市2020年度考录公务员相关政策要求详见《镇江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对考录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证书等资格条件等问题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审核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见职位简介表或附件。

如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 0511-85340160;

网上报名及技术咨询电话:

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0511-8442555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监督电话:0511-12380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市直单位及驻镇省以下垂管机构咨询电话

 

2.各县市(区)咨询电话

 

镇江市职位表

镇江市公务员局

2019年10月
来源:本站采编
返回

相关资讯

  • 7X12小时答疑
  • 阳光自习室开放
  • 免费教材教辅
公务员招考| 事业单位招考| 教师招考|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蜀ICP备2022029745号-4

考试信息网第一时间汇集全国各省市州全部考试信息,让您查找招考简章一步到位。 专注于全国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考试、选调生等公职类笔试、面试培训辅导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