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高州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现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充实医疗队伍,优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经研究决定,2019年广东省高州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现场(华南地区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会暨第22届全国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6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并享受相应待遇)。本次招聘对象为2019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职位、专业及人数见附件1,专业分类见附件3.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从事医务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承受24小时轮班制工作。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历,2019年应届毕业生包括报名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暂缓就业毕业生。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如有专业方向注明的,必须与专业方向一致。
6.年龄除岗位特别说明外,其他统一要求18-35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放宽到40周岁,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6日。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或违背承诺行为的。
4.高州市内卫健系统在编人员或曾在市内卫健系统工作于2015年1月以后辞职、辞退的原在编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核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核,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11月16日9:00-12:00;
地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15.1展厅(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2号)。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详见附件1);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现场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按规定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报名登记表、学习成绩单、身份证、非应届毕业生的暂缓就业协议、获奖证书、所在院校的就业推荐表等)的原件和复印件,按通知要求到招聘地点进行资料验核。招聘工作小组人员审核后将原件退回应聘者,符合初审的应聘者留下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
(三)招聘工作小组根据预报名和专业招录名额的情况,职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3倍的,按学历、成绩(或绩点)、初步面试综合测试等条件进行筛选,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四)面试时间、地点、内容:
面试时间:2019年11月16日下午13:30-18:00。
面试地点:广州市内(具体地点电话通知)。
面试内容:报考岗位专业知识。
请应聘者保持电话畅通,以便通知。
五、现场招聘办法
采用面试+考核的形式。应聘者参加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州市卫生健康局组织的面试。面试结束后,按招聘人数由面试成绩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签约人选;如末位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签约人选;如面试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则抽签确定签约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为签约对象。入围签约人员需要签订有关协议书(2019年毕业的带备就业协议书),现场决定聘用。签约者属于2019年及以前毕业的,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和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视作自愿放弃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未满五年不得申请调动或辞职。
七、组织管理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高州市卫生健康局成立现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高州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负责现场招聘的具体事宜。
八、本公告解释权在招聘单位,不尽之处,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668-6662847(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8-6662562(高州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州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