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安市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邯郸市委组织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邯人社[2011]31号)精神和我市实际需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乡镇事业机构招聘差额事业编制人员10名。其中:男女各5名;石洞乡环保所1名、马家庄乡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名、徘徊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1名、冶陶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1名、环保所1名,阳邑镇环保所1名、北安乐乡环保所2名、淑村镇环保所1名。
市报社招聘差额事业编制人员5名。
具体招聘学历、专业、人数以及工作经历等具体要求见附表《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乡镇事业岗位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市报社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7、学历及资格要求:
乡镇事业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市报社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哲学门类、经济学门类、法学门类、文学门类、历史学门类、艺术学门类专业;具有两年以上采编岗位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http://ns.hebpta.com.cn
2、报名注册时间:2019年11月18日0:00—11月22日24:00。
3、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缴费截至时间为2019年11月23日17:00。
温馨提示:因报名考生众多,报名系统网络带宽有限,会出现网页打开缓慢,甚至无法打开的情况,考生遇到这种问题,请错开报名高峰,另择时间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账号”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岗位选择、填表和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注意:考生网上提交审核截止时间为2019年 11月22日24:00,过时提交窗口将关闭。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各岗位报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5、准考证打印及要求:2019年11月27日9:00--2019年11月28日17:00,由考生登录武安市人民政府网(www.wuan.gov.cn)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考试结束次日9:00-11:30到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安市矿建路146号南二楼226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或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试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武安市城区,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乡镇、市报社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武安市人民政府网(http:// www.wuan.gov.cn/)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就业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证明);报考报社事业岗位须提供两年以上采编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2: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乡镇事业岗位按男女分数高低分别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武安市区,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面试准考证》从武安市人民政府网(http:// www.wuan.gov.cn/)上打印。
2、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3、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http:// www.wuan.gov.cn/)公布。
4、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http:// www.wuan.gov.cn/)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http:// www.wu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武安市委组织部审核并报武安市委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进入面试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五)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相关招聘环节、时间安排适当调整。
咨询电话:0310-5650068(武安市委组织部干部科)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