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大涌镇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中山市大涌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水利所、宣传文体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是隶属于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6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且具备招聘岗位相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指1983年12月9日以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指1978年12月9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八)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等;
(九)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年龄、工作时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9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方式。
1.报名时间:考生于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报名操作。
2.现场确认:已完成网络报名的考生于2019年12月12日至12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1)地点:中山市大涌镇德政路33号三楼组织人事办公室;
交通路线:乘坐048路公交车“大涌镇政府站”可到达;
联系电话:0760-87727628,87776125,联系人:吴小姐、李小姐。
(2)投诉电话:中山市大涌镇纪检监察室,0760-87777363。
3.准考证打印: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于2019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的网站报名并按时在规定地点确认。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超出报名期限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5.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应聘人员报名确认时须携带①填写清楚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双面打印一式一份);②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③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对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原件和复印件(上述材料要求能证明报名人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④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
7.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9:00-11:00。
笔试地点将根据报考人数确定,具体笔试地点将会在笔试准考证上予以注明。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在2019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3.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4.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薪酬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3.经确认不符合招聘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
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5.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者;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7.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8.本次考试的解释权由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负责。
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