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纤维检验所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南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并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南充市纤维检验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核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资格证书所载专业名称应与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具有五年以上从事纤维及其制品检验的工作经验。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考核方式进行。
三、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仅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9 年12月26日下午18:00止,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地点:南充市纤维检验所606会议室(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8号),联系电话:0817-2708690。
电子邮箱:1012591310@qq.com
4.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见附件2),请如实准确填写后按要求张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纤维检验行业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检验资格证件等符合附件1条件和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资格审查:
报考者报考时即进行资格初审,南充市纤维检验所将对所有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能参加考核。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根据考察政审中的复核和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考核报到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到时间:
2019年12月28日(星期六)上午8:30之前。
2.报到地点:
南充市纤维检验所606会议室(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8号)。
3.考核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面试(纤维及其制品检验操作及专业知识)的考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未携带证件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如因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导致进入体检环节人数超额,则采取加试方式择优确定,加试方式和内容同前。
四、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另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含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考察
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察工作。
六、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核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在公示期间因自动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拟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拟聘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并配合招聘单位调取其个人档案,招聘单位审查后将相关资料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或因不符合公开考核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我市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及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凭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相关规定,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特别提示
(一)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三)考聘单位、主管部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通知书》在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均需考生提供请妥善保管,未妥善保管导致不能参加面试和体检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南充市纤维检验所
2019年12月20日
附件2: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