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14 17:14:36 出处:红明教育 2019-10-24 至 2019-10-31
洪江市综治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经市委同意,决定从洪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市综治中心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选调条件
1、职位及名额
市综治中心(市政法委二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男性工作人员2名(全额事业编制),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2、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
(3)洪江市全额事业编制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功底,能适应综治中心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职责的要求。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6)被人民法院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报名。
(7)有法律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原则与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程序: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调动六个程序。
综合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50分,面试成绩30分,考察20分。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4日—2019年10月31日(节假日不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门牌号501)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注意事项:
(1)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2)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叁张。
(3)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洪江市委政法委与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需于2019年11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501室)。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11月9日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1)笔试内容为中文、法律方面的知识。
(2)笔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3)笔试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2的(即形不成竞争),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能进入面试。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围)。如实际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则笔试有效分值人员全部进面试。
六、考察
1、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采取量化考察的办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20%。
七、公示
考试综合成绩在洪江市政府门户网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人员,按程序审批后,由人社、编制部门及用人单位办理调动手续(教师为拟调人员的在寒假期间办理调动手续)。如出现空缺,则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联系电话:0745-7732781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
中共洪江市委政法委员会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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